个人基本资料个人资料表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暂住证明资料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该资料,签发需超过6个月;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6个月。
婚姻证明资料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中方单位资料在职证明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请参考网站模板)
1、单位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2、申请人姓名、职务、月收入和工作年限;(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
3、行程目的、确切的准假时间、出行费用由谁负责、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4、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
单位资质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个人资产证明活期资金证明1、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5万,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作为辅助。
辅助资产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外方邀请资料外方邀请函1、官方邀请函,即经济担保书,由拥有在比利时永久居留权或者拥有比利时国籍的经济担保人填写的经济担保书 (须用指定表格-表格编号为annexe 3bis /bijlage 3bis )。该材料可向经济担保人所在市政府或者比利时驻各国大使馆、领事馆索取。该经济担保书须经认证方才有效。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颁发的经济担保书无效。请注意, 此经济担保书从签发之日起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
2、由当地市政府签发的经济担保人在比利时的家庭成员组成证明的原件。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若邀请人为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税单或者其他官方的经济能力证明文件。
邀请人身份证明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邀请方其它资料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国际医疗保险国际医疗保险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个人基本资料个人资料表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暂住证明资料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该资料,签发需超过6个月;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6个月。"
婚姻证明资料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无业人群公证资料1、如已婚,请提供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原件;(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2、如未婚,请提供与出资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例如: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中方单位资料无业人群亲属资料1、出资方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2、出资方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个人资产证明活期资金证明本人名下活期流水账单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行程时间越长,建议相对提高余额,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无业人群资金证明请提供出资人(例如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出资人名下的工资卡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存折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该材料如有,必须提供)
2、如没有工资卡(工资存折)或工资账单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出资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辅助资产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外方邀请资料外方邀请函1、官方邀请函,即经济担保书,由拥有在比利时永久居留权或者拥有比利时国籍的经济担保人填写的经济担保书 (须用指定表格-表格编号为annexe 3bis /bijlage 3bis )。该材料可向经济担保人所在市政府或者比利时驻各国大使馆、领事馆索取。该经济担保书须经认证方才有效。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颁发的经济担保书无效。请注意, 此经济担保书从签发之日起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
2、由当地市政府签发的经济担保人在比利时的家庭成员组成证明的原件。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若邀请人为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税单或者其他官方的经济能力证明文件。
邀请人身份证明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邀请方其它资料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国际医疗保险国际医疗保险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个人基本资料个人资料表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暂住证明资料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该资料,签发需超过6个月;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6个月。"
婚姻证明资料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退休证如已退休,请提供退休证。
退休证明没有退休证,请提供原工作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内退证明,需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个人资产证明退休人员资金证明1、本人名下的退休金银行对账单或退休金存折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
2、如没有退休金(工资存折)或退休金账单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3、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5万,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辅助资产建议提供本人或者配偶名下的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车辆信息页和照片页)、股票证券等资产材料,资产提供的越充足将提高签证的成功率。
外方邀请资料外方邀请函1、官方邀请函,即经济担保书,由拥有在比利时永久居留权或者拥有比利时国籍的经济担保人填写的经济担保书 (须用指定表格-表格编号为annexe 3bis /bijlage 3bis )。该材料可向经济担保人所在市政府或者比利时驻各国大使馆、领事馆索取。该经济担保书须经认证方才有效。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颁发的经济担保书无效。请注意, 此经济担保书从签发之日起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
2、由当地市政府签发的经济担保人在比利时的家庭成员组成证明的原件。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若邀请人为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税单或者其他官方的经济能力证明文件。
邀请人身份证明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邀请方其它资料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国际医疗保险国际医疗保险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个人基本资料个人资料表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身份证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
户口本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暂住证明资料1、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该资料,签发需超过3个月;
2、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3个月。
学校证明1、在读学生,请提供学校证明,需用学校正式信头纸打印,需包含以下信息:申请人姓名、就读年级/专业和允许其请假出国,该证明材料上须标明学校的地址、联系方式,加盖学校公章,还须写上学校领导/班主任的职务、姓名并由其亲笔签字;(请参考网站模板)
2、如果近期毕业,请提供毕业证书或者学校相关证明原件。
医学出生证明未成年人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学生公证资料未成年学生请提供: <br/>(父母双方都随行,无需做任何公证)
1、与经济依附人(一般为父母)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2、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不同行请提供亲属许可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中方单位资料学生父母资料1、父母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2、父母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个人资产证明学生资金证明请提供父母名下活期资金证明:
1、父母名下的工资卡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存折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该材料如有,必须提供)
2、如没有工资卡(工资存折)或工资账单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外方邀请资料外方邀请函1、官方邀请函,即经济担保书,由拥有在比利时永久居留权或者拥有比利时国籍的经济担保人填写的经济担保书 (须用指定表格-表格编号为annexe 3bis /bijlage 3bis )。该材料可向经济担保人所在市政府或者比利时驻各国大使馆、领事馆索取。该经济担保书须经认证方才有效。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颁发的经济担保书无效。请注意, 此经济担保书从签发之日起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
2、由当地市政府签发的经济担保人在比利时的家庭成员组成证明的原件。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若邀请人为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税单或者其他官方的经济能力证明文件。
邀请人身份证明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邀请方其它资料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国际医疗保险国际医疗保险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
个人基本资料个人资料表请如实、完整填写,字体清晰,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
护照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至少有2页空白页,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
相片2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规格:35mm*45mm
医学出生证明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
户口本请提供本人所在户口本上全体成员每一页的复印件;如果是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未成年人公证资料1.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出行许可公证并由外交部认证;如果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不在国内,则由当前所 居住的境外相关政府机构办理该证明 2.亲属关系或监护关系公证书,并由外交部认证
中方单位资料未成年父母资料1、父母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说明其职务、入职时间和月收入,用公司正式信头纸打印,并加盖公章; 2、父母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个人资产证明未成年人资金证明1、父母名下的工资卡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存折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该材料如有,必须提供) 2、如没有工资卡(工资存折)或工资账单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注意事项注意事项一如提供金额不足或在比利时有担保人 1.6 个月之内有效的以“Annexe 3bis”/“Bijlage 3bis” 表格形式出具的担保信 2.担保者最近 3 个月的工资单/近期的税单/其他官方资金能力证明的复印件 3.担保人的身份证或永久居留许可的复印件; 4.比利时担保人所在辖区的市政厅开具的家庭成员证明原件(不是居住证明)。 注意: 1.担保人需证明其每月固定的净收入不少于 800 欧元+150 欧元(担保人为依赖担保人的每一个比利时的家庭成员每月所支付的的费用)+150 欧元(用于被邀请人,如担保人是被邀请人的配偶或一级/二级亲属)。 2.无永久拘留许可人员无权作为担保人 3.担保人的银行证明或帐户存款证明不能作为资金证明
外方邀请资料外方邀请函1、官方邀请函,即经济担保书,由拥有在比利时永久居留权或者拥有比利时国籍的经济担保人填写的经济担保书 (须用指定表格-表格编号为annexe 3bis /bijlage 3bis )。该材料可向经济担保人所在市政府或者比利时驻各国大使馆、领事馆索取。该经济担保书须经认证方才有效。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颁发的经济担保书无效。请注意, 此经济担保书从签发之日起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 2、由当地市政府签发的经济担保人在比利时的家庭成员组成证明的原件。 注意:若邀请人为学生,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学校在读证明或者毕业典礼邀请函;若邀请人为在职人员,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最近3个月的工资单、税单或者其他官方的经济能力证明文件。
邀请人身份证明须提供邀请人的护照首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非外方国籍的邀请人还需要提供该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或者居留许可复印件
双方关系公证资料申请人与邀请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原件,该公证书需经过中国外交部认证。(认证一般可在各省或者各主要城市的外事办办理)
邀请方其它资料如访友,请提供双方关系证明材料,例如双方合照原件、往来书信等资料
国际医疗保险国际医疗保险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 1、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 2、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 3、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约30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