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旅游签证旅游签证(免面试)(北京)[北京]
  • ¥1690元

    送签城市: 北京

    服务单位: 华人出国公司

    电话:400-166-2286[24小时服务]

签证详情材料详情>>

签证类型: 旅游签证

是否面试: 无需面试

入境次数: 多次

停留时间: 海关定

签证有效: 1-10年

办理周期: 递交申请后7-10工作日

价格包含: 领馆费+服务费 [材料整理+其他]

收客范围
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广西、福建、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的申请人。
重要说明

您的年龄可能符合申请免面谈条件,或者您以前的美国签证在到期后12个月之内进行续签。根据年龄而设定的条件:

14岁以下和80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如果没有美国签证拒签史,则可通过代传递服务申请签证。请参阅下文“支

持性文件”中的相关内容,确保提供正确的申请文件。

上述申请人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上述申请人必须本人在中国。

根据过去美国旅行而设定的条件:

如果之前获得过美国签证并且可以提供上一美国签证的原件,您可能符合代传递服务进行申请。如果您之前的签证

是贴在外交护照、公务护照或公务普通护照上,但又无法提交旧护照和签证原件,这情况下您可以附上旧护照和签

证的复印件。请注意,此政策仅适用于使用因私护照再次申请美国签证且上一个美国签证是贴签在由中国外交部或

外事办公室签发的因公护照上的中国公民。如果您这次依然使用因公护照申请签证,请联系外交部或相应的外事办

公室代为提交办理。

您之前获得签证时的年龄必须在14岁(含)以上,且必须采集过指纹。

您必须为中国公民或居民。

您必须本人在中国。

您申请的必须是同一类型的签证。例如,您之前拥有的是B类签证,而且希望再次申请B类签证。

如果您之前的签证为B类(临时商务/旅游观光)、C-1类(过境)、D类(乘务员/船员)、C1/D类(过境/船员和

机组人员签证)、F类(学生)、J类(交流访问学者)、M类(非学术型学生)或O类(杰出人才),则您的当前

签证必须有效,或过期不超过12个月。

如果您的护照上有两个失效签证,只要签证过期时间不超过12个月,您可以依据二者之一(第一个或最近失效的

签证)申请代传递业务。

如果您是续签H-1、H-4、L、P-1或P-2类签证,则您的当前签证必须有效,或过期不超过12个月。

您不能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服务申请 多次入境的L签证(公司内部调职者)。免面谈代传递服务只接受申请一次入

境的L签证。

如果您申请I类签证(记者和媒体签证)、P-3类签证(娱乐/表演签证)或H-2B类签证(非技能工作者签证),则

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

要符合续签代传递服务条件,F-1类签证申请人需要继续在已入读的美国学校或机构学习,而J-1类签证申请人需

要继续参加以前的交流项目。

如果您的签证上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则无法使用代传递业务。但再次申请B-1, B-2, B-

1/B-2, F-1以及J-1类签证除外。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的B-1, B-2, B-1/B-2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必

须在过去的12个月以内。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的F-1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必须在过去的12个

月以内。

对于注明“已接受过行政审理(clearance received)”的J-1类签证,签证上的行政审理日期必须在过去的12个

月以内。

如果包含有效或到期美国签证的护照遗失,您则无法使用代传递服务。

请注意: 使用免面谈申请程序并不代表美国领事馆确定会签发您所申请的签证,在不同情况下,个别申请人仍需要前往美国驻广州领事馆进行面谈。 这种情况有可能由表格填写不完整或者信息填写不准确等原因导致

此价格只适合网上下单使用。

特别提醒:

(此产品不包含签证材料往返邮寄快递费用)